参加我校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7月27日起可到我校领取合格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证条件:
1、已完成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路教学),并考核合格;
2、非本人或单位联系人领取的,请出示领证人身份证方可代领。
二、领证地点:
扬州市淮海路33号,扬州建校培训部(二楼)
三、来领取证书前请务必电话联系:
0514--87880563(办公室)
13665203535 (经老师)
13004312098 (张老师)
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