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召开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扬州市会议中心春晖楼二楼春园桃李厅(扬州市委党校、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3、选举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4、领导讲话
四、会议对象: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县(市、区)协会会长、秘书长、相关会员单位(名额分配附后)。
特此通知。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六年三月一日
抄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行政区划 |
名额(人) |
市属(含驻扬) |
13 |
广陵区 |
26 |
邗江区 |
40 |
江都市 |
50 |
高邮市 |
51 |
宝应县 |
27 |
仪征市 |
23 |
其他 |
17 |
合计 |
247 |
注:1、请参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席位卡位置就座,
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
2、散会后请所有参会人员凭协会印发的就餐券到春晖楼二楼春花秋月厅或F楼冶春秀色厅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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