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协〔2017〕8号
各会员单位:
依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召开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扬州市会议中心春晖楼一楼春台庆禧厅(扬州市委党校、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市建筑业协会2016年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2、表彰、颁奖。
3、领导讲话:
(1)市民政局领导讲话;
(2)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成自勇讲话;
(3)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晓明讲话。
四、会议对象: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代表(名额分配附后)。
五、会议要求:请各县(市、区)协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相关会员企业参会领导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