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工程建设质量与技术管理分会
苏建协质(2018)7号

关于举办《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交流
暨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建质函〔2017〕268号),进一步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促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加强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学习,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在南京举办《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交流暨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主办: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与技术管理分会
协办: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解读《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2、装配式结构技术介绍;
3、讲解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总工程师;
4、现场观摩和咨询。
三、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12:00之前报到,下午2:00-6:00上课;14日上午8:30继续上课,下午现场观摩。报到地点:南京双门楼宾馆(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
四、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各1人,会员企业总工程师和施工技术(质量)人员、所属分公司和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具体由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按分配名额负责统一组织参加。
参加名额分配:南京、苏州、南通、扬州市各50人,泰州、无锡、常州、镇江市各30人,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各20人,省部属企业30人(由分会负责组织)。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服务咨询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餐费、观摩咨询费用等)。请在报到时缴纳现金,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按本通知参加范围和分配名额负责统一组织人员参加,并明确1名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参加人员名单 (姓名、单位名称、职务、手机号码、单住或合住)务必于9月21日前报我会。
联系人:孙爱华025-86386411,13851538537
丁仁龙025-86386411,18652965521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1、反馈表
2、服务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各自留存,下载填写完整后盖好章,会议报到时请随身携带)
抄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附件1
参会人员反馈表 推荐协会: 联络员 手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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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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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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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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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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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服务协议
甲方: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建质函〔2017〕268号),进一步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促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加强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学习,甲方举办《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交流暨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咨询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行业技术质量人员参加交流活动、专家讲解《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和装配式结构技术、观摩咨询等;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服务咨询费用,费用包含本次活动的资料费、场地费、餐费、观摩咨询费用等。
3、甲方向乙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收费标准
1、本次收费标准为800元/人。
2、自签订协议起,本次活动举办前,乙方将费用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报到当日现场缴纳。
三、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定淮门支行
账 号:4624 5821 7187
四、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025-86386411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18年10月13日
分配名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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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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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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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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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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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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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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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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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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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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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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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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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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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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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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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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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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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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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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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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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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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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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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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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