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直各会员单位:
2020年,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攻坚克难,创新转型,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为树立典型、发挥先进企业的榜样作用,决定开展202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办法》(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协会积极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2020年度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建筑业先进企业可不申报)。
二、申报企业必须认真填写“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二)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元月20日。附件材料内容:
1、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证书;
2、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证书;
3、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发出时间为准(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三、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朱 霞 联系电话:87338896
附:1、《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办法》
2、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申报表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2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2012914312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