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召开2021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扬州市会议中心春晖楼2楼春园桃李厅(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度财务报告;
3、 表彰、颁奖;
4、投票表决会费收取标准。
四、领导讲话:
1、市民政局领导讲话;
2、市住建局副局长薛炳宽讲话;
3、市住建局局长陶伯龙讲话。
五、会议对象: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代表。
六、会议要求:请各县(市、区)协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相关会员企业参会领导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特此通知。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