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直各会员单位:
2023年,在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形势下,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领导团队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为企业生存发展,为建筑业稳中有进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业绩突出的企业领导,推动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单位按照《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协会积极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元月19日。
三、填报资料要求
被推荐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表”(附件二)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附件材料内容:
1、被推荐者任命(聘用)为企业负责人文件;
2、所在企业本年度获奖证书(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发出时间为准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四、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被推荐者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璁璁 联系电话:87363886
附件一: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办法
附件二: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推荐表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2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231214105819504 |